拿着水笔乱涂乱画得不亦乐乎,连我叫她走,她都有点“依依不舍”的样子,这让我我突然发觉小孩最好的老师,是家长,但是最好的玩伴,绝对是同龄孩子。感觉,把小宝放在莫芬家里,算是对了。
所以,心情又好了不少,晚上回到家里,帮小宝洗了脸,然后一边跟小宝一起泡脚,一边读童话故事给小宝听,读完了带小宝玩了会,就逼着她睡觉了。
毕竟现在只要我起来了,小宝就得也早早起来。
而第二天早上,我才发现一件有趣的事情,我把小宝送过去了,莫芬刚好跟着我的车子上班,而莫芬还笑着说,以后不用开车去上班了。
而我一想也对,我早上要送小宝,晚上要接小宝,莫芬的确不用浪费油钱了。
而跟莫芬一起成双成对上班下班,感觉还是挺怪怪的。
最怪的是,每天早上要去莫芬家里,下班了也要先去她家接小宝,而为了不那么尴尬,晚上跟莫芬去她家接小宝时,我就在路边买了六七百块礼物,准备带给莫芬老妈。我心想就当小宝这段时间的伙食费好了。
而虽然,莫芬责怪抱怨我太见外,莫芬老妈也直嚷嚷我太客气了,但我依然坚持己见,因为我不想欠别人太多,毕竟吃人家嘴短,拿人家的手短。譬如《蜗居》里的海藻,就是被宋思明的糖衣炮弹给拿下了,小秋也是在父亲的小恩小惠跟甜言蜜语之下,一点点放下了自己当初“高傲”的身段,变成甘心俯首胯下承欢的。
而男人则不同,总是很理智的,所以,第一晚我礼貌性在莫芬家里吃了一次饭,但是当时就打算了,除非特殊日子,不然永远不要在莫芬家里吃饭,毕竟这样已经瓜葛很多了,再纠缠不清,那就不好了。
所以,把礼物给了莫芬老妈后,任由莫芬老妈怎么劝,我都坚持带着小宝回家吃饭。
回去之后,也并不是很难,把早上煮好的粥放了点胡萝卜跟瘦肉给小宝吃,自己用高压锅熬了点玉米排骨汤,电饭煲里煮了点饭,同时在饭上面蒸了点毛豆,然后又炒了个尖椒炒鸭肠缸豆。
这样省时了很多,除了毛豆,其他的,明天早上甚至明天晚上都可以当菜吃,而且一个辣的一个毛豆一个汤,还有肉,感觉色香味俱全了。
尤其,我喜欢一边吃爆辣的,一边喝着清淡的汤,感觉特别过瘾。这就跟国宴一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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