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通问询之后,得出了他想要的情报。
然后,刀光一闪,一道红线从周处脖颈上出现。
“周长林、高通……”
方锐目光闪烁。
据周处所说,这两人,朋友是有,但基本都是酒肉朋友,不可能替他们出头。
“也是,混帮派的混混,能有什么好友?就算是至交亲朋,也不大可能来找我寻仇。”
“小说话本中,杀了一个,就如同捅了马蜂窝,一个接着一个送人头的,不过是为了戏剧冲突罢了!”
这是真实世界,不是小说,人要现实得多。
——哪怕是至交亲朋,也几乎不可能为了一个死人,去和强敌搏命,相反,争抢财产、吃绝户,甚至‘汝妻子,吾自养之’的可能,都比那种概率大多了。
“故事中口口相传的忠义之辈,正是因为屈指可数,才会被传颂、希冀啊!”
至于野狼帮?
那就更不是问题了。
野狼帮不过一个帮派组织,办事拿好处,可不是帮众的老母,专门擦屁股的,外面惹的祸患,自然自行承担。
为了周长林、高通,就出动强横武者报复?
简直无稽之谈。
别说方锐没有冒犯到野狼帮,没有利益冲突,即使有,面对方锐这般强者,对方也会权衡再三,看是否能拉拢,或者其它各退一步的解决办法……
在真正穿鞋的人面前,武力永远是最后一步。
“我的成品药生意,这次之后,应该就没人再敢觊觎了。”
倒不是没有更强大的势力,而是:以成品药生意目前的利润,方锐表现出来的实力,已经能够镇得住。
门当户对、德位相配,就是这个道理。
“此处非是久留之地,事情了结,也该尽快离开了!”
方锐目光一闪,抓紧时间摸尸。
他在周处、周长林、高通三人身上搜刮一通,只得了一些大钱、碎银,加起来约么一两银子。
“穷鬼!”
方锐不由暗骂了声。